广西桂林兴安县城北区滨江路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备案编号:XAZB2017-SG-2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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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 元(其中:预算价 *******.**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元,规费 ******.**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 元,其他 *****.** 元),增值税 ******.** 元)、暂列金额 ******.** 元。 经业主调整,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预算价×**%)为 *******.**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元,规费 ******.**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 元,其他 *****.** 元),增值税 ******.** 元)、暂列金额 ******.**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招标人:兴安县鑫泰******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招标备案机构: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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