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江门市公安局邮寄服务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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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江门市公安局行政区域江门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江门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江门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市局(含交警)邮政费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一)采购项目需求:*、服务内容:(*)负责江门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制作和邮寄,具体如下:*)制作服务: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打印、封装业务。*)信封服务: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信封样式设计及制作。*)邮寄服务: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普通函件邮寄、挂号函件邮寄、约投挂号函件邮寄、专送函件的邮寄。*)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提供退信处理服务,做好退信的分析、整理和统计工作。*)将每月邮寄情况进行统计,以报表形式提交,做好服务信息的反馈。*)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邮寄的质量进行监控和投诉跟踪服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邮寄后引起争议的,能够协助查询、提供相关证据及做好客户解释工作。(*)负责对重要、机密文件采取机要邮寄的方式寄递。(*)负责对紧急文件等时效性较强的资料采取速递的形式邮寄。(*)负责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投递及回收回执等方式邮寄。(*)提供营业网点日常邮件收寄服务。*、邮寄费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寄递服务价格 违章通知书寄递服务价格序号项目内容单价(元)备注*邮资(平信)本埠*.*重量**克内*外埠*.**港澳*.**邮资(挂号信)本埠*.*重量**克内*外埠*.**港澳*.**数据处理费*.***信封印制*.**(*)机要件文件的服务价格 序号服务内容本埠单价(元)外埠单价(元)备注*平信邮费***.******.***重量**克内港澳台邮费无*.*重量**克内*挂号费***保密费**(*)快递邮件的服务价格 序号寄达地邮费(元)首重(*.*KG)首重(*KG)续重(*.*KG)省内同城(江门市区、新会)*****广东省其他地方******广西******福建******湖南、海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西、江西、河南、湖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内蒙、甘肃、青海、宁夏******吉林、黑龙江*******新疆、西藏******备注:(*)邮件单件重量上限为**公斤,外包装尺寸单边最大不超过***厘米;(*)单边达到**CM时,计泡体积重量=长(CM)*宽(CM)*高(CM)/****,实重与体积重相比较,取其大者计费;(*)电话外呼费*元/条。*、本期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轮服务期限内,江门市公安局邮寄服务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付款方式:①按每月实际邮寄量结算。②中标供应商完成当月邮寄服务后,于次月**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邮寄服务费。*、采购预算:本期服务有效期内的服务采购预算约为人民币***万元。(二)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机要通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登记时间、地点及方式:*、登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时-**:**时,**:**时-**:**时,(节假日除外)。*、登记地点:******(地址:江门市华园路**号***)。*、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四)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登记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两项的复印件和第*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属于下列第*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江门市公安局邮寄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是机要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等的邮寄服务。由于本项目邮寄服务涉及机要通信、国家机关公文的寄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主席令**届第**号)第十五条中“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机要通信、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及第八十四条中“邮政企业,******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的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江门市公安局邮寄服************提供,属于上述规定的第*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紫茶路**号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江门市公安局地址:江门市西环路***号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江门市华园路**号首层联系人:黄嘉强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财政部门:江门市财政局 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号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嘉强联系电话:****-*******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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