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樟湖镇下坂街静江路观音庙路段新建挡墙工程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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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湖镇下坂街静江路观音庙路段新建挡墙工程答疑标题:樟湖镇下坂街静江路观音庙路段新建挡墙工程补充通知(一)时间:****-**-**内容:樟湖镇下坂街静江路观音庙路段新建挡墙工程补充通知(一)各投标人: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樟湖镇下坂街静江路观音庙路段新建挡墙工程”项目,针对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解答和澄清:*、在招标文件公告中 删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这句话。*、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现修正为:工期要求: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条款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