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河2016年和田市玉河大桥城市防洪河段水毁修复防洪堤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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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玉龙喀什河****年和田市玉河大桥城市防洪河段水毁修复防洪堤工程已由和地水利发(****)**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和田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市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玉龙喀什河****年和田市玉河大桥城市防洪河段水毁修复防洪堤工程项目区位于玉龙喀什河新大桥下游右岸桩号为(**+***—**+***、**+***—**+***)处。建设内容为水毁修复除险加固防洪堤*处总长***米。根据工程规模,本工程共划分为*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个,监理标段*个。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水毁修复除险加固防洪堤*处总长***米,按照图纸和《实施方案》施工。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施工过程及缺陷修复期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具有堤防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相关证照齐备有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疆外企业须有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进疆备案册和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三项(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的资质,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授权委托。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手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期内的企业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凡参加本次建设项目的投标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缴纳授权委托人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资料、委托单位与授权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新疆******(和田市迎宾路天悦大厦*单元***室)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六、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号)。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和田日报、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田市水管总站 联系人:游小花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联系人:韩耀斌 联系电话:*********** 和田市水管总站 新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