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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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MD-*******XM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 地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号合力紫郡大厦A座**层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手术床 数量:*台;*、无影灯 数量:*台;*、麻醉机 数量:*台(高端、低端配置各一台);*、心电监护仪 数量:*台(高端、低端配置各两台);*、纤维喉镜 数量:*套;*、手动双摇病床 数量:**套;*、输液泵 数量:*台(以上器材的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医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肆仟元整(***.*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和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号合力紫郡大厦A座**层接待室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购买文件时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号合力紫郡大厦A座**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工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账号:**** **** **** **** *** 采购人: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采购代理机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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