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房山区2014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周口店镇)养护和管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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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工程名称:房山区****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周口店镇)养护和管理工程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府前大街*号
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号
邮编:******
联系人:于晓宇
电话:***-********
传真:***-********
定标日期:****年**月**日
房山区****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周口店镇)养护和管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于****年**月**日公开开标,开标会结束后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本工程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龙乡******(评标得分**.**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评标得分**.**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金******(评标得分**.**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次日起连续*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内本项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的,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特此公示。
立项批复文号:房财政采[****]***号
日 期:****年**月**日
联系人:于晓宇联系电话:***-********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龙乡******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金******批复文号房财政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