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G106线淮阳刘楼至项城李庄段改建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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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G***线淮阳刘楼至项城李庄段改建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受采购人的委托,就G***线淮阳刘楼至项城李庄段改建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G***线淮阳刘楼至项城李庄段改建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二、项目编号:项采购********号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四、采购内容:G***线淮阳刘楼至项城李庄段改建项目总投资*****万元。该项目由项城市人民政府授权项城市公路管理局作为G***线淮阳刘楼至项城李庄段改建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代表政府实施此次采购行为,与承接主体签署购买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由承接主体向政策性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同意办理借款事宜。五、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名称:周******地址:周口市文明路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为在符合国家金融监管的条件下融入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达到不增加政府性债务的目的,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融资模式进行建设,周******主要职责是代表项城市人民政府为项城市公路管理局进行融资、投资,有完善的内控制度、严格的资金管理使用程序;该项目由周******立项报审,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国开行要求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周******为全市扶贫基础设施统贷平台的批复》(周政文【****】**号),本项目拟由周******承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中相关条款和 项城市人民政府项政文【****】**号《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G***线淮阳刘楼至项城李庄段改建项目采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事宜的批复》,拟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七、公示期时间:本公告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将以上情况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此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公告期最后一天)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超过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八、联系事项:*、采购人:项城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 联系人:梁静 联系电话:****-********、监督机构:项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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