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蓟集(挂)2017-001号宗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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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试点政策规定,经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受出让人天津******委托,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蓟集(挂)****-***号宗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宗地相关情况该宗地位于蓟州区下营镇津围公路北二线西侧、马营公路北侧,其四至为:东至津围公路北二线,南至马营公路,西至下营镇团山子村土地,北至天津市荣******用地。现状达到净地出让条件。该宗地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如另有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二、挂牌宗地土地使用条件该宗地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村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他要求:*、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该宗地挂牌成交后,不得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及规划条件指标;*、受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二年内竣工。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蓟州区的,须按照规定在地块成交后********,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与天津******办理签订《天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事宜的相关手续。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缴纳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剩余**%自签订《天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纳。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年*月**日**:**,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或蓟州区国土资源分局购买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五、挂牌时间和地点挂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八、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九、联系方式出让人:天津******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蓟州区国土资源分局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