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泰州市2016年度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绿化施工02标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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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于****年*月**日发布的《省招标办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停止使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紧急通知》(苏建招函[****]*号)文件要求,现将泰州市****年度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绿化施工**标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条修改为:“投标人须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近*年内(****年*月*日以后签订的合同)有***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工程质量合格。”公告其它内容不变。?江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