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关于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沈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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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二.采购项目名称:海盐县沈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本项目实施范围涉及新建永庆路、镇安路停车场,面积约****平方米;新建沈荡大桥停车场,面积约****平方米;改造优化酒厂停车场,改造面积约****平方米;新建农贸市场及配套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新建文化休闲广场,用地面积约*.*万平方米;铺设集镇纳污主管****米,纳污支管****米;对市河、冯夷桥港、汤家桥港及其他两条小浜进行整治,整治长度约****米;新建公厕*个,面积约***平方米;改造提升公厕*个,面积约***平方米;对集镇小巷小弄进行整治提升,整治长度约****米;新建标准厂房约*****平方米;对贲湖老街路面进行改造、绿化、亮化提升;管线整治、危房拆除、建筑维修、加固、改造等。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 海盐县沈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项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申请理由:*、经县政府讨论通过,同意并授权海盐县沈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对涉及农户拆迁房进行纯货币安置,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不涉及安置房建设。按照相关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建议由海******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承接主体。*、海******长期从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已参与了沈荡镇多项改善居民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建设。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比较优势,由其对该项目实施能有效保障该项目的稳定推进。*、符合金融机构放贷要求。海******为从未纳入银监局规定的地方融资平******,各项财务指标符合金融机构放贷要求。七.拟定供应商:海******八.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盐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财政部门:海盐县财政局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查看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