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税收宣传月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平台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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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年税收宣传月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平台采购项目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采购单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吉祥路**号地税大厦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号东照大厦三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 ***-********广东省******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年税收宣传月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年税收宣传月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吉祥路**号地税大厦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东省******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号东照大厦三楼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今年*月是全国第**个税收宣传月,为了积极响应总局和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加快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步伐,让便民办税春风四季拂面,加大春风行动的宣传力度,强化提升税收宣传月集聚宣传效应,拟通过专题化、系列化、集中式宣传,努力打造税务系统优质宣传品牌,增强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现拟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多种传播载体和多种展现形式,达到地域上户外强覆盖、载体上动静巧结合、形式上视音相呼应的税收公益宣传格局。其中,将以北京路—吉祥路和天河中央商务区作为税费宣传示范区重点打造。经过对多种广告载体的分析与评估,拟通过如下渠道进行税收公益广告宣传: 子包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实施地点 子包一 公交候车亭站牌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平台 **万 广州市(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子包二 LED大屏幕广告宣传平台采购 **万 子包三 报刊亭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平台采购 **万 子包四 公交车身公益广告宣传平台采购 *.*万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该项目属于第*种情形。(二)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说明由于选定的相关******可以刊登制作,故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开标时间: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子包一:拟定供应商名称:海南******;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号广信江湾大酒店中区商业大厦*楼(办公地址)。子包二:拟定供应商名称:******;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金钟东街*号。子包三:拟定供应商名称:广******;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路***号之*二层。子包三:拟定供应商名称:******;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陶庄路五号众创五号楼空间*楼。五、其它补充事宜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