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常山县文化馆LED显示屏项目(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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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常山县文化馆LED显示屏项目(三次)公开招标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常山县文化馆委托,就常山县文化馆LED显示屏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公告如下: *、采购类型、方式: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常山县文化馆LED显示屏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CSZFCG-********-GK***、采购内容: 标项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常山县文化馆LED显示屏项目*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预算为**.****万元。 欢迎满足参数和资质条件的其他品牌参与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采购文件由供应商在免费在浙江政府采购(***.******.***.cn)或常山招投标网(***.******.***)下载。*、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时前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 支付方式:本地转账、外地电汇、汇票三种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 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常山县支行银行账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常山县文化馆LED显示屏项目(三次)”的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依据(如汇款回单等)到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科完成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未递交或逾期递交保证金确认单据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不受理;*.*地点:常山县紫港路*号行政综合大楼三楼开标厅*、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常山县紫港路*号行政综合大楼三楼开标厅**、其它事项:**.*质疑和投诉: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人:程先生;电话:****—*******。**.*在本项目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该中标候选人必须在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前提供本单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书。查询对象为政府采购拟中标的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查询期限为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业务咨询:常山县文化馆 联系人:王馥芸 电话:***********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本次采购设备技术指标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常山县文化馆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二日附件下载??加入收藏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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