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阜阳市颍东区政府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颍东区岳家湖公园项目承接主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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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安徽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财建〔****〕****号)等规定,现将本项目承接主体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一、采购人:颍东区政府二、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岳家湖公园项目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颍东岳家湖公园项目,项目位于东盛路以南,东环路以西,颍河东路以北,众兴路以东,用地规模**.*公顷,绿化面积约**.**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清淤、驳岸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小品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电气、照明工程。四、采购预算:*****万元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供应商名称:阜阳******供应商地址:颍河东路***号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为了加快颍东区城乡一体化,针对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区政府根据阜阳******为我区政府国有企业,具有资金雄厚,专业技术强,而且在城市园林建设方面有成功案例的特点,因此经专家论证,一致意见认为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委托有实力的阜阳******作为项目的承接主体,确保项目成功实施。七、专家名单及职务刘飞:区住建局副局长、工程师;邵爱华:财政局副局长、中级会计师;王敏:区重点工程局副局长、注册会计师。此项目公示的时间为*个工作日,即****年 * 月 **日至****年 * 月 ** 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将批准此项目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