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叶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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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叶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上午*:**整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准时召开.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叶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ZYZB(P)-[****]-****-*二、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水电第十一工程局(郑州)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批复的设计费×**.* %拟任项目负责人:任耀武证书编号:SD*************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沙颍河勘测设计院中标金额:批复的设计费×**.* %拟任项目负责人:杜金广证书编号:B***********第三中标候选人: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中标金额:批复的设计费×**.* %拟任项目负责人:向广银证书编号:A**********三、评标结果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四、中标公示发布媒体:本公示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五、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六、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单位:叶县水利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yxslj@***.com地址:叶县昆阳镇明清街***号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人:付女士联系电话:***********地址:平顶山市叶县昆阳镇北大街***号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女士联系电话:****-***********年*月*日以下内容请勿删除: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查看通过评标委员会审查的企业诚信库信息第一标段:中水电第十一工程局(郑州)有限公司; 河南省沙颍河勘测设计院; 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附件下载:****年叶县农村安全饮水设计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