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2017年长春净月高新区标志标线及停车泊位施工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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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年长春净月高新区标志标线及停车泊位施工工程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号****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司伦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吉******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号****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司伦****-******** 吉******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长春净月高新区标志标线及停车泊位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年长春净月高新区标志标线及停车泊位施工工程项目编号:JGJZ****J-JY**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司伦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号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吉******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司伦****-********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号****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JGJZ****J-JY**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年长春净月高新区标志标线及停车泊位施工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一标段:****年长春净月高新区标志标线及停车泊位施工工程 一标段;二标段:****年长春净月高新区标志标线及停车泊位施工工程 二标段;*.*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采购预算:***.****万元。其中一标段为***.****万元,二标段为***.****万元。*.*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无连续亏损(****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具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年-****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号文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和同类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信誉良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省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号、吉建管〔****〕*号文件)。*.*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万元/标段。*.*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只可参与以上标段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长春市西安花园****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标段,售后不退,过期不售。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长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号招标代理机构:吉******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号****室联系人:徐司伦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无连续亏损(****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具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年-****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号文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和同类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信誉良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省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号、吉建管〔****〕*号文件)。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万元/标段。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只可参与以上标段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号****室 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春市西安大路****号****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七、其它补充事宜无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