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17年兰溪市横溪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施宅村(柳家畈自然村)工程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横招[****]**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 兰溪市横溪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年兰溪市横溪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施宅村(柳家畈自然村)工程施工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管网工程、化粪池改造等工程。工程预算价约为**万元,工期:**日历天。二、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仅限兰溪市注册企业可投),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市政建造师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交纳清单)。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以前。*、地点:兰溪******(兰溪市振兴路***号总部大楼辅楼*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提供原件或二维码能被扫描识别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除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联 系 人: 徐女士 范先生 陈先生联系电话: ***********(******) *********** ***********兰溪市横溪镇人民政府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横溪分中心兰溪******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