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新都市区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包头市新都市区城市展示与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公开招标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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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都市区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包头市新都市区城市展示与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公开招标预审公告 内蒙古和誉******受包头市新都市区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包头市新都市区城市展示与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包头市新都市区城市展示与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包采公〔****〕****号 采购文件编号: HY****PPP**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 包头市新都市区城市展示与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 * 城市展示与博物馆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该建筑共五层,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文化艺术中心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该建筑共分为七层,地下一层地上六层。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截至 **** 年底,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亿元,企业净资产 ** 亿元以上,以经审计的 **** 年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申请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相应期间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 亿元,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为准。 *、截止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近*年内,申请人具有投资或建设或运营或维护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 亿元的基础设施项目,申请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以供验证。 *、申请人在过去五年内,没有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等不良记录; 资产、业务、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执行的状态;没有因上述原因成为法律诉讼对象。 *、申请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注: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申请人应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经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时,下午 *:**—*:**时。 资格审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传媒大厦B座**层****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传媒大厦B座**层****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韩静茹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新都市区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包头市新都市区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曼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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