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莲花湖水体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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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莲花湖水体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备案单J********-****的要求,武汉千代******(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莲花湖水体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WHQD ZC****-***
二、招标内容:莲花湖水体修复(微生物菌剂采购:枯草芽孢杆菌、放线菌、酵母菌、种植水生植物等)
三、项目预算:预算价人民币***万元,控制价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四、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维护期: 项目验收合格后壹年)
五、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投标人须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投标人所投货物须提供农业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复合微生物菌检测报告;
*.投标人须在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备品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被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应具备类似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近三年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楼)。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
*.地点:武汉******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楼)。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
*.开标地点:武汉******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楼)。
九、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
联系人:王所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楼
联系人:昌亮、刘颖 联系电话:***-********
十、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陈俊 投诉联系电话:***-********
武汉千代******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