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园林队食品材料采购供应商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园林队食品材料采购供应商招标项目变更公告公告性质: 公开招标 公告流水号: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园林队食品材料采购供应商招标项目变更公告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园林队食品材料采购供应商招标招标文件编号:ZCD-KFQ(***)*******各投标人:****年 *月**日发布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园林队食品材料采购供应商招标” 招标公告,现做出如下更正:原招标公告中: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第一合同包的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第二合同包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肉制品养殖场的清真食品标志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能提供对公银行账户,并能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律规定制度要求的证照相符的正规发票(不能在个人名义在税务局代开发票),在乌鲁木齐市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现更正为: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第一合同包的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第二合同包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肉制品养殖场的清真食品标志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能提供对公银行账户,并能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律规定制度要求的证照相符的正规发票(不能在个人名义在税务局代开发票),在乌鲁木齐市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参加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 独立完成的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以备评审现场核查); (*)在乌鲁木齐市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售后服务队伍。报名时间延期至:****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合同包的供应商提供此项资料);(*)提供肉制品养殖场的清真食品标志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二合同包的供应商提供此项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上述(*)-(*)资料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其他内容不变。新疆智******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