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专线咨询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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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专线咨询服务品目采购单位原南汇区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区域浦东新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会议室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微芬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原南汇区法律援助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合欢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潍坊路***号*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专线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专线咨询服务*、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浦东新区公共法律咨询专线夜间及节假日运营服务外包,将“********”浦东法律咨询专线非工作时间段(包括夜间及节假日)的运营服务进行服务外包,从而实现*×**小时全年无休的服务运营,服务期限一年,预算**万元,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招标一部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会议室*、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G或*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gov.cn。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会议室。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原南汇区法律援助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址: 浦东新区合欢路*号 地址: 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陆勇 联系人: 徐微芬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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