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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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改造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上海市斜土路****号*楼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bin操作员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徐家汇路***号*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代理机构地址斜土路****号*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上海市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组成单位的业绩可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本项目为*个预算合并招标;报价*包不超过***万元;*包不超过**万元;*包不超过***.**万元,合计不超过****.**万元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改造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上海市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改造项目软硬件和机房建设施工设计、施工、集成。*、交付地址:上海市*、交付日期:****年*、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 ***.******.***.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套至斜土路****号*楼上海******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投标文件(同时领取书面投标文件)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投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斜土路****号*楼*、开标地点:上海市斜土路****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投标。迟到的服务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投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址: 徐家汇路***号*楼 地址: 斜土路****号*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井立阳 联系人: 周彬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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