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甘孜州新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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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甘孜州新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名称 甘孜州新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 变更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 变更后投标质疑截止时间 ****-**-** **:**:** 变更后开标时间 ****-**-** **:**:** 变更后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 **:**:** 变更后投标有效期天数 ** 变更后开标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段**号 澄清次数 * 填报人企业名称 四川省政力建筑****** 填报人名称 四川省政力建筑****** 澄清说明 甘孜州新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补遗*#致各潜在投标人:因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且属于高海拔地区,现将本项目补遗如下:一、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中投标报价评审参数“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与网上上传工程量清单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网上上传工程量清单为准。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中投标报价评审参数“规费计取方式 按投标人取费证计取”与网上上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工程量清单内容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投标人在规费计取方式按照招标人指定规费金额计取。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时,人工费调整按照川建发{****}**号调整,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以招标清单给出金额计取。三、纸质招标文件,纸质工程量清单,纸质控制价等纸质文件与网上上传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的文件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不一致时,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文件前附表的项目名称为准。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以网上上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帐号更换为:**** **** **** ***** 六、本项目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 年 月 日 时 分。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政力******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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