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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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江苏******受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组织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GK[****] **号二、 项目简要说明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拟定采购一批办公设备,主要内容有:各种打印机、高拍仪、摄像机、刻录机、显示器、扫描仪、碎纸机、硬盘、电视机、保险柜等,总投资约**万元。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份技术要求。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申请无行贿记录查询,申请查询网址为http://***.******.***.***:*****/。(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四、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一)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节假日除外。(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号阳光***公寓四楼);(三)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四)招标文件售价: ***元/份,售后不退。(五)联系人:贺瑞瑞 电话:***********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诚信等级(详见宿财购〔****〕**号文件)。六、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号阳光***公寓四楼);八、开标有关信息(一)开标时间:****年 **月**日**:**;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号阳光***公寓四楼)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一)招标单位: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孟主任电话:***********(二)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地址:宿城区霸王商城*号楼***室项目负责人:贺小风 电话:***********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江苏**********年*月*日http://***.******.***.cn/sqzbtb/infodetail/?infoid=***ce*e*-**ff-*eaf-b*b*-bd***e*d*ee*&category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