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一一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一一质控及增补抽测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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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一一****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一一质控及增补抽测品目采购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号海洋石油大厦****会议室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佳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采购单位地址上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江西中路***号***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一一****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一一质控及增补抽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具有国家级或省级计量认证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一一****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一一质控及增补抽测*、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监测断面 为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推进《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联合制订的《关于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在“上海市****年度重污染河道清单”的基础上进行一步加强和增补*个区的中小河道监测。 对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和青浦区范围内总计***条河段进行监督性监测,每条河道设置*个监测点位(断面),对长度大于*km的河道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适当增加*个监测点位(断面),总监测点位(断面)约为***个。 *.* 监测项目 根据本市黑臭河道主要污染因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对*项指标进行检测,包括现场指标:水温、溶解氧、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项;实验室指标: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项。 *.* 监测频率 ****年上、下半年各监测*次。每次采集*个样品。 *.* 预算金额: ***万元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号*、交付日期:****年度*、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国家级或省级计量认证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号海洋石油大厦****会议室*、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号海洋石油大厦****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项目采用上海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操作方式,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携带笔记本电脑及本企业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 注:投标单位所携带的数字证书(CA证书)必须与网上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为同一证书,且未发生在网上投标后进行数字证书更新(或延期)等可能改变数字证书(CA证书)验证信息的行为,如因投标单位所携带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不一致或验证信息改变使其开标时无法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平台或登陆后无法进行开标签到及解密等后续行为导致其投标失败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单位,请先在《上海政府采购网》(***.******.***.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年*月*日至*月**日每天*:** ~ **:**(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国家级或省级计量认证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号海洋石油大厦****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所携带资料不全且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号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号海洋石油大厦****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徐晓军 联系人: 于斌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