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廊坊开发区迎“5.18”经贸洽谈会亮化设施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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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廊坊开发区迎“*.**”经贸洽谈会亮化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人:谷峰耀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全称:******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广才 受理质疑电话:****-******* 项目联系人:马超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内容:为营造良好的夜景环境,迎接“*.**”省经贸洽谈会的胜利召开,对友谊路、艺术大道、管委会办公楼等重要节点进行照明景观亮化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 公告名称:廊坊开发区迎“*.**”经贸洽谈会亮化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所有新建、安装及相关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经营范围含灯具销售或有灯具厂家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②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③税收证明:缴纳近*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⑥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须持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楼*号台报名。 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文件售价:***元 获取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时至**:**(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投标开始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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