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城市管理局2017年春季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及灌木补植(新植)项目(项目编号:GZRX2017-YD-X009)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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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受于都县城市管理的委托,就其****年春季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及灌木补植(新植)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对****年**月**日发布的询价通知书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澄清事项:原采购项目需求,“(二)所投空调必须提供二年养护期(货物另有超过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养护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实为:“(二)所响应货物必须提供二年养护期(货物另有超过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养护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特此澄清此澄清公告为《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询价通知书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赣****** 于都县城市管理局地址:于都县贡江镇工会大厦十楼 地址:于都县滨江西路***号电话:****-******* 联系电话:****-*******邮箱: ******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人:刘善文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