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017年第二批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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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年第二批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名单(招标编号:LYY**-JZ**-HWJT)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年第二批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成交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序号 标号 包号-包名称 成交候选人* 标** 包*-储冷储热单元(熔融盐储热) ******* 标** 包*-储冷储热单元(固体储热)) ******* 标** 包*-试验清洗设备 ******* 标** 包*-网络分析仪 ******* 标** 包*-控制保护板卡模块配件 北京******* 标** 包*-电网仿真分析数据平台 上海******* 标** 包*-成熟套装软件 上海******本公示公示期*日。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质疑、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应当提交质疑、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二、法定质疑、投诉人为所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三、法人当事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质疑、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四、质疑、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接收:*、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质疑、投诉书未署明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质疑、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超过投诉时效的;*、已经答复,并且质疑、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六、质疑、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监察部门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传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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