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招标公告]泗洪县天岗湖乡林果服务中心保鲜库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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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小型工程】泗洪县天岗湖乡林果服务中心保鲜库项目招标公告 (二次) (资格后审)项目编号:SHXXGC【****】***-*号泗******的 泗洪县天岗湖乡林果服务中心保鲜库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点: 泗洪县天岗湖乡王集居松林庄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发包价: ******.**元*.*工期要求: **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保鲜库土建、安装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评标方法实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付至审定价的**%,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对应日付清。*、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需提供网上打印的“企业资质情况查询”并盖单位公章,如江苏省可查询网址:***.******.***.cn,复查结论为“合格”的,即为核查合格;未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仍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或提供网上查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本工程采用 网上 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投标人必须先注册为泗洪县政府采购企业诚信库会员,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可到泗洪县公共资源网(http://***.******.***.cn/newshweb/)“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申报会员中涉及的模板可从“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 中下载。*.*申请人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时**分,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cn)进行政府采购小型项目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资料费***元从网上缴纳,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公休日不上班):政府采购科:****-********;******技术支持:公司客服电话:**********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注意事项项目招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信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应,否则后果自负。政府采购科:****-********;新点公司客服电话:**********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联系方式:(*)招标人:泗****** 招标人地址:泗洪县天岗湖乡王集居松林庄 联系人:董利波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泗洪县人民南路凤临阁公寓****室 联系人:陈慧芳 电 话: *********** 电子邮箱: **********@qq.com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