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番禺区市良路-西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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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市良路-西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日 期: 二○一七年四月番禺区市良路-西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根据番发改[****]***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番禺区市良路-西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 工程名称:番禺区市良路-西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四、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五、 工程概算投资额:本工程总投资****.**万元,建安费约人民币****万元。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个标段;*、招标内容: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市良路-西环路交叉口进行改造,市良路以南、以北段道路实施宽度分别为**米、**.*米,改造长度为***米,西环路以东、以西段道路实施宽度分别为**.*米、**.*米,改造长度为***米,改造工程全线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另建箱涵、给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含监控设备)改造工程等(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本工程总投资****万元,建安费约人民币****万元。*、监理范围:按招标文件、图纸、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内本工程的道路、桥涵、给排水(雨污)、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含监控设备)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项目编号:JG****- ****七、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日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年*月**日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下午:**:**-**:**。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八、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号)九、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十、 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年*月*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名或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二、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三、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署名投诉。十四、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cn/)、民营经济报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五、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