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稷山县清河镇人民政府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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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清河镇人民政府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已由稷山县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稷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稷山县清河镇人民政府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项目预算:**.**万元。*.*项目内容:**辆农用电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应在十大品牌内(十大品牌如下:金彭、宗申、百事利、步步先、宝岛、淮海、小刀、百利来、力之星、常力)。(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厂家授权经销代理证书(如果是经销商,需提供代理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 时** 分起至****年*月**日** 时** 分止;*.*采购文件购买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 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账 号:*********************行 号:*************.*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联系方式采 购人:清河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稷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清河镇清河村地址:稷山县政府***邮 编:****** 邮 编:******联 系 人:李鹏 联 系 人:解先生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电子邮件:****** 稷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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