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关于黄平县旅游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开标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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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平县旅游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开标时间通知一、招标文件修改:(*)原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需知 ***.******.***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 修改为: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所有内容、钢结构、景观绿化、门楼、室外配电、道路管网、公共厕所、围墙、换乘室、雕塑、花池及喷泉、边坡支护、室外其他附属工程 (*)原内容招标人名称:黄平县******修改为:贵州省黄平******二、招标文件补充:投标人须知中**.** 招标人补充增加的其他内容:*、本项目为****清单模式下的单价合同模式,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结算时对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原因导致的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 (*)投标文件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文件中没有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计价:计价原则:按****版《贵州省五部工程计价定额》并据此计算出综合单价;若****版《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缺项,参考市场价并上报单价分析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以审定价格作为基准。材料价格:A、投标文件中已有的材料,组价时按该材料的投标价格执行;B、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材料,但施工当期造价信息中有的材料,按施工当期造价信息中已有的材料价格计入;C、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材料,同时施工当期造价信息缺项的材料,实际施工中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对于与景观绿化、门楼、室外配电等等独立承包人发生的配合费管理费,为独立承包人工程总费用的*%。*、因本项目除单体外还包括室外专项工程,项目总验收时间较长,故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可办理分段结算。三、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条价格调整中“其他约定: ”调整为“其他约定:本项目约定的调差主要材料为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砌块。基准期价格以****年*月份黔东南州造价信息中价格为准。实施期价格:钢材以同期我的钢材网贵阳价为准;水泥、商品混凝土、砌块实施期价格以施工同期造价信息中价格为准”。*、第**条计量与支付***.******.***第(*)小条中“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为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调整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为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第**条计量与支付***.******.***第(*)小条中“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调整为:“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支付”。*、第**条计量与支付***.******.***中“预付款的扣回办法: ”,调整为:“预付款的扣回办法:预付款的扣回办法,每次按照应付工程款的**%扣除,扣完为止(未支付预付款的除外)”。*、第**条计量与支付***.******.***中:“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成工程量的 (**%~**%),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 。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合同内进度款支付比例 (应大于**%),合同外进度款支付比例 (应大于**%)”,调整为:“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成工程量的 **% (**%~**%),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 (**%~**%)。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合同内进度款支付比例 **% (应大于**%),合同外进度款支付比例 **%(应大于**%),结算完毕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另外,因本项目除单体外还包括部分专项工程,整个项目总验收时间较长,故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均可办理分阶段结算,分阶段结算完成之后按照约定结算完毕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四、为控制黄平县旅游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整体外观风格(如室内门、墙地砖、铝合金门窗、斗拱),并对使用频率较高的部位(如龙头、洁具、灯具)的材质质量进行适当控制,对于本项目部分材料从专业角度提出具体的参数、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黄平县旅游接待中心项目主要装饰材料技术参数和要求》。五、工程量清单以本次通知发布同时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本次招标的正确工程量清单。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 月**日**时**分。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 日**时**分。招标人:贵州省黄平**********年**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