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南郑县高台镇石科村、立峰村村级活动室及文体活动广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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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南郑县高台镇石科村、立峰村村级活动室及文体活动广场工程已由(南郑县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年第一批国开行贷款建设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南脱贫项目办发【****】*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郑县高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开行贷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高台镇石科村村级活动室及文体活动广场工程,建设地址位于高台镇石科村,主要内容为新建*间一层活动室***㎡砖混结构;配套建设公厕一座**㎡,新建****㎡活动广场,其中硬化面积****㎡,部分绿化植树等;
高台镇立峰村村级活动室及文体活动广场工程,建设地址位于高台镇立峰村部往西,主要内容为新建*层砖混结构活动室***㎡;配套建设公厕一座**㎡,新建****㎡活动广场,部分绿化植树等
施工设两个标段,高台镇石科村项目设为一标段,高台镇立峰村项目设为二标段发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
三、资格要求
投标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申请人资格采用合格制
五、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及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等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须提供网上截图一套。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地点在******招标代理部(汉中南门十字颐馨园小区东单元**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将被否决。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媒体:南郑县政府信息网、陕西省招标与采购网 招标人:南郑县高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