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港口区大榄皮联围标准化海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KLFCGG20163055)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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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港口区大榄皮联围标准化海堤工程勘察设计二、项目编号:KLFCGG********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钦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报价金额:叁拾柒万伍仟元整(¥******.**)工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刘文兴(职称证编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港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报价金额:叁拾捌万陆仟元整(¥******.**)工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梁运星(职称证编号:******)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报价金额:叁拾玖万叁仟元整(¥******.**)工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陆秉山(职称证编号:*******)七、说明: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有关主管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 传真:****-********、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被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防城港市港口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日期:****年*月**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审查意见:同意公示****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