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1厂房GMP认证符合性改造工程EPC总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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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GMP认证符合性改造工程EPC总包******代理的“***厂房GMP认证符合性改造工程EPC总包项目”招标工作。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在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单位如下:一、推荐中标单位推荐中标单位名称: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中标金额:****万元 中标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二、评定预中标结果的日期:****年*月**日三、建设单位:长春生******地 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号联系人:刘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联系人:杨沛霖电 话:****-********四、中标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