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国道332线(原省道301线)库布春林场至根河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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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线(原省道***线)库布春林场至根河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招标补遗书(*号)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并公布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保证金信息及开标(投标截止)时间,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控制价上限为**.**万元,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投标保证金帐号:************。 *、本项目招标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或另行通知)。 *、本招标文件中服务期限均修改为: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主要工作内容】中的各项工作,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合同服务期。 *、投标人须知附录*业绩要求修改为: 近*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少独立完成过*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本项目评价范围与内容均修改为: 根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国道***线(原省道***线)库布春林场至根河段公路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四、*.*履约担保形式修改为: ******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第四章合同条款六、*.*支付修改为: (*)送审稿编制完成,甲方最终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提交报告书修订稿及补充资料后退还乙方履约担保; (*)项目主体工程开工两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项目主体工程开工两个月至六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全部合同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注*修改为: 附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如有)。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万元。 招标人:国道***线库布春林场至根河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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