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电动天篷帘、幕帘、玻璃膜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JXYCCG-2017-125-1)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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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采〔****〕***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受宜春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宜春市政府采购办批复,就其“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电动天篷帘、幕帘、玻璃膜等设备”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厂)商前来参加。一、招标内容: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电动天篷帘、幕帘、玻璃膜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XYCCG-****-***-*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清单:(详细清单见附件)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 技术参数要求 * 电动天篷帘、幕帘、玻璃膜等设备 * 项 **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此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提供所投产品电机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确认书》(对该项目第一次参与现场勘察的投标单位,所取得的现场勘察确认书仍然有效,无需二次现场勘察。);**、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 月**日下午*点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项目办进行现场勘察,对设备安装现场情况、数量面积予以确认,如有异议书面向北院项目办提出,未提交书面材料的视为认可现场安装条件和货物数量面积,并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现场查勘联系人:邱俊电话: *******),未参与踏勘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请各投标人先到工地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设备安装环境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等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服务:*、现场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 *月*日**: **(北京时间)止,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并须于此时间前到******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该项目第一次已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无需二次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号,德和沁园旁。(*)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采购单位出具的《勘察现场确认书》。*、投标保证金:*****元,与**** 年* 月*日**:**点前到账,以银行转账方式操作,以电子汇款(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至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退回。*、代理服务费:按照《赣计收费字【****】**号》文件规收取;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含税)。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均请汇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宜春高士路支行帐号:**** **** **** **** ***四、投标须知*、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的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投产品电机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勘察现场确认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人应将资审要求的原件和其它资审证明材料,开标时交于招标方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开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为:(*)电动天篷帘*******mm面料一块,电机一台(*)阳台处双杠晒衣杆、双杠毛巾杆各一个(*)卫生间厕纸盒、角篓、浴巾架各一个(*)卫生间*******mm玻璃膜一块。样品必须在开标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未提供或少提供样品,则投标无效。中标人的样品,采购人予以封存,供货时以样品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开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年*月 *日上午** :**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标单位需向总承包单位缴纳中标价的*%作为总承包服务费,中标单位在收到第一批款项二十个日历天内支付给各总承包单位。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 *日上午**:**(北京时间)。六、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七、签订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预中标结果在公告七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签订合同。*、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日历天供货到位、安装调试完成。八、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联系人:单先生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柳怀东*********** 黄蓉***********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号,德和沁园旁九、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电子中标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jxzbw/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cn/yczbw/宜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cn/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十一、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十二、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