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市南环路(东鹿大道光明大道段)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项目的邀请竞标人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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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贺州市南环路(东鹿大道光明大道段)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项目项目编号GZ****备字**号采购类别委托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联系电话:****-*******)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贺州市八步区南环路(东鹿大道光明大道段),起于光明大道与南环路交叉口,终于东鹿大道。建设规模:按市政道路建设标准扩建道路*条,总长*.*千米,扩建用地红线宽**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维修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图审查服务。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GZ****备字**号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设计单位根据修改意见完成修改后*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竞标人资格*.本次采购要求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贺住建发〔****〕*号文文件规定,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市政工程二类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公示开始时间****年**月** 日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邀请竞标人的推荐情况采购人推荐单位单位名称广西******审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工程;专家推荐单位专家姓名何崇源推荐单位******审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市政基础设施(风景园林)及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专家推荐理由推荐单位能满足本项目竞标人最低资格要求专家姓名张莉推荐单位名称******审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专家推荐理由推荐单位能满足本项目竞标人最低资格要求竞标人确定方式本邀请竞标人信息公示发出之日起*个日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以上*家单位发出竞标意向确认表,请以上*家单位书面签字确认表明是否有竞标意向。如无单位否定竞标意向的,确定以上公示*家竞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如有单位否定竞标意向的,将重新公示邀请竞标人信息。质疑和投诉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邀请竞标人信息公示有异议的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本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本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异议起*个工作日内)答复的,可以自答复期满之日起*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部门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电话****-******* 采购人:******(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