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防水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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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防水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LZC[****]***采购人名称:兴隆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兴隆县二道街兴隆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人:李国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天都嘉成**号楼A座****室采购代理机构:宋雨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实施地点: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采购预算:小写:******.**元大写:贰拾壹万玖仟叁佰壹拾伍元整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防水工程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付款方式:按工程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项目金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剩余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带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须知:已注册的投标人在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时,直接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再进入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文件下载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投标保证金:金 额: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保证金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日历日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逾期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文件予以拒收。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隆支行帐号:********************备注:*.缴纳时须标注“项目编号、包号或标段号(如有)、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我中心进行核对。*.划分标段(包号)的项目且潜在供应商针对多个标段(包号)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包号)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时应使用会员注册中的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需到“历史报名”中查看是否显示“已付款”,如显示“未付款”请及时核对银行信息和注册登记信息是否一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项目联系人:宋雨薇联系方式:****-*******传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备注: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上述媒体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采购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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