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卫河路二标段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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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河路二标段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信息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卫河路二标段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GZB-****-*** *.招标条件卫河路二标段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淇滨市政文【****】**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卫河路二标段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估算投资:***万*.*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需按照“海绵城市”设计标准对卫河路双侧(兴鹤大街——嵩山路)人行道二标段人行道进行改造建设。卫河路双侧(兴鹤大街——嵩山路)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投资概算为***万元。*.*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建设工期:**天;*.*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在投标截止日前 *** 天内,有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证明原件(涵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后至开标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 ****年*月**日在本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招标文件;附件*:施工图纸;附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年*月**日上午**:**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本工程所用人行道砖必须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投标人需参照此标准自主报价。* .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新闻出版局院内联 系 人:杨女士联 系 电 话:****-******* 邮 箱:**********@qq.com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子账号卫河路二标段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卫河路二标段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附件:附件*卫河路二标-清单.pdf附件*卫河路图纸.rar(定稿)卫河路二标段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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