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龙子湖区检察院采购不拆卷扫描仪设备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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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信息分类:中标、成交公告内容分类: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有效期 有效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日期:****-**-**生效时间:****-**-**废止时间:有效名称:龙子湖区检察院采购不拆卷扫描仪设备项目... 文号:关键词:龙子湖区检察院采购不拆卷扫描仪设备项目中标公示龙子湖区检察院采购不拆卷扫描仪设备项目中标公示龙子湖区检察院采购不拆卷扫描仪设备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人: 龙子湖区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 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日期:****年 * 月 ** 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公示日期: ****年*月*日 —*月**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戴四基(组长)、姚华、蔡勇、赵坤、陈新建 *、监督人员:梅同杰 *、采购人代表:崔国军 ;联系电话: *********** **、成交候选人及成交金额:********.*万元; **、成交业绩: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高速扫描仪及服务器项目**.*万元(****年*月) **、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胡静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 联系电话:****-*******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成交结果。 公示单位:龙子湖区检察院、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