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鹿寨县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补充完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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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鹿寨县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补充完善工程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资金来源:上级新型城镇化资金四、中标范围:鹿寨县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补充完善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五、开标日期:****年*月**日 六、拟中标单位: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贰仟玖佰零壹元壹角整 小写:¥*******.** 建造师姓名:綦湘源 注册编号:湘************中标工期(日历天):**天 承诺质量:合格第二中标候选人:柳州市******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陆万肆仟肆佰伍拾陆元陆角壹分小写:¥*******.** 建造师姓名:李新贵 注册编号:桂************中标工期(日历天):**天 承诺质量:合格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柒仟伍佰陆拾叁元捌角伍分 小写:¥*******.** 建造师姓名:李雪燕 注册编号:桂************中标工期(日历天):**天 承诺质量:合格七、中标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八、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电话:****-******* 传真:****-*******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被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招 标 人: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 招标代理机构:柳州鹿寨建****** ******联 系 人:胡 工 联 系 人:张 工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