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高要分局完善高要沿江风光景观带工程设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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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高要分局行政区域高要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高要分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肇庆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一、采购人: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高要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完善高要沿江风光景观带工程设计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金额*完善高要沿江风光景观带工程设计人民币**.**万元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按照肇庆市政府相关要求,提出高要沿江风光景观带应提高规划设计标准,并与北岸沿江景观带设计协调,需对设计方案进行重新完善。*.完善高要沿江风光景观带工程设计项目是在原设计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其完善设计工作前后具有延续性,只能由原设计单位负责该项工作。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对该项完善设计工作向原设计单位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专家论证小组对招标文件的详细审查,论证意见如下: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因素,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购人采购理由属实,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流花路**号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孙鸿景广东工商职业学院高级工程师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杨雨苔肇庆广播电视大学工程师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欧剑辉肇庆市城区渠网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采购人采购理由属实,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肇庆市城乡规划局高要分局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科德和平路**号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同和中路**号之一金圣大厦***联系人:张飞燕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财政部门:肇庆市高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联系人:吕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冯先生联系电话:****-******* 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