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法官通APP专用移动终端租赁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一、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法官通APP专用移动终端租赁服务采购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本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配备法官通APP专用移动终端的要求,向指定服务提供商租赁***台专用移动终端配备给我院相关工作人员用于运行法官通APP业务软件。*.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服务期限:*年。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来确定组建广州市两级法院移动安全专网,必须通过该专网,并且在“专人、专网、专机、专号”四合一的条件下,各区法院方可接入广州市两级法院移动安全专网使用法官通APP软件;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安全专网及电子终端机租赁服务项目的招标结果,中标单******广州分公司,设备为定制版的移动终端设备。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符合情形(一),计划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广州分公司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东路***号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无(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无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号联系人:焦云霞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华路***号之一联系人:徐丽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号联系人:陈科 联系电话:***-********、********、*******(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谭小敏 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平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