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清丰县双庙乡单拐红色驿站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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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清丰县双庙乡单拐红色驿站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清丰县双庙乡单拐红色驿站工程;*.*、招标编号:XRZB**********;*.*、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投资金额:约***万元;*.*、质量标准:合格;*.*、工 期:**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纳税要求:中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的全部税金在清丰县税务部门缴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财务状况,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对口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对口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业绩要求:企业和企业项目经理****年**月**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单项中标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建筑类业绩)各*份,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要求: ****年度、****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招标文件费用:***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五、报名须知*.*******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③****年*月*日以来企业和企业项目经理类似业绩;④近两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本单位人员)等内容。*.*、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按本公告第“五、报名须知”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将发布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登记。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银行账号:********************行 号:************注:①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并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②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 ③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未进行转账分配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为准)。八、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清丰县市政园林局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省******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清丰县市政园林局****年**月**日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