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无为县红庙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杀虫灯釆购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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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红庙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杀虫灯釆购项目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无为县红庙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杀虫灯釆购询价文件作以下澄清:*、询价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一项,原要求投标人“具有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生产经营许可证”,现去消这一要求,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太阳能杀虫灯生产或经营”。 *、项目清单详细参数表中,原要求投标单位“执行《植物保护机械 频振式杀虫灯》国家标准GB/T *****.*-**** (出具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检验报告原件)”一项,现变更为“执行《植物保护机械 频振式杀虫灯》国家标准GB/T *****.*-**** (出具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原件)”。 *、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各项资质性文件,未备注要求提供原件的,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无为县红庙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星期三 文章来源: 附件下载: 【大 中 小】【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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