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洛阳市公安局停车场与车库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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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关于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洛阳市公安局停车场与车库工程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河南海天工******受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停车场与车库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停车场与车库工程项目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工程项目为维护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的各种车辆装备,使其进一步发挥应急通信指挥保障能力,在市看守所院内新建两个钢构大型车库(每个长**米、宽*米、高*.*米)拟满足现有特殊车辆的安全停放。本次采购共一个包,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控制价为******.**元。*、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本建筑为一层车库,层高为*.**m。(*)本工程屋面为夹芯板坡屋面。(*)本工程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本工程包含墙体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室内外装修、室内外地面及广场砖等,具体项目概况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工程施工地点:市看守所院内*、工期: **日历天。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分;河南海天工******(洛阳市中州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富雅东方B座*楼)五、谈判小组名单:聂杏莉;王俊杰;张新敏。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周山东路海关东临*幢****室。七、成交金额:******元。八、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期为*个工作日。九、公告日:****年*月**日(应是工作日)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地 址: 洛阳市体育场路*号联系人: 王警官电 话: ********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名 称:河南海天工******地 址:洛阳市中州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富雅东方B座*楼联系人:安经理 工作证编号:lyszfcg****电 话:****-******** ***********十四、附:洛阳市公安局停车场与车库工程项目谈判文件河南海天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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