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勉县县城定军山大道四期(和平路-定军大桥北桥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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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勉县县城定军山大道四期(和平路-定军大桥北桥头)工程,已由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勉县县城建设改造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勉县县城内,北起和平路,南至定军大桥北桥头。建设内容为:全长约***米,红线宽**米,含盖路面、排水、等工程。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监理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五、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购买时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施工企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监理企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信用手册(汉中市外企业须提供无在建证明原件)证件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每工作日*:**-**:**、**:**-**:**受理;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招 标 人: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勉县县城建设改造工程指挥部(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盖章)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