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交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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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交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哲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太阳山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号****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更正公告各投标人:根据交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将资格条件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增加联合体协议等相关条款 *、报价一览表中增加“投标报价需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报名时间修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工作日,*点-**点**分、**点-**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上午**点”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址: 上海市太阳山路**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号****室 联系方式: ***-******** 邮编: ****** 联系人: 潘哲 电话: ***-******** 传真: ***-******** 日期: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 **:**:** 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