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化三消防站营具采购项目的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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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化三消防站营具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卫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化学工业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代理机构地址徐汇区蒲汇塘路***号*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化三消防站营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具备家具、办公用具等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资质资格或代理经销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信用中国(***.******.***.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cn)”中无不良记录。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化三消防站营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YJT-****-***)*、预算编号:**-**-z******、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为化三消防站营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分为*个包件,报价超过相应包件预算的报价均不予接受。*、交付地址:化三消防站*、交付日期:**天*、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三、谈判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 具备家具、办公用具等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资质资格或代理经销资格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 在“信用中国(***.******.***.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cn)”中的查询记录的原件扫描件。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谈判时间:****-**-**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徐汇区蒲汇塘路***号*楼*、谈判地点:徐汇区蒲汇塘路***号*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谈判资格。 (*)无疑问函原件或疑问函原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贰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弄**号***室(上海******)进行现场验证,以上上传材料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外),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现场验证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采购文件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前来验证或验证未获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 合格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名现场验证通过不代表评标时各项评审的最终通过。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址: 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号*楼 地址: 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弄**-***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徐忠琪 联系人: 张卫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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