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伊州区哈密河流域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哈密河生态恢复工程招标公告的修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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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伊州区哈密河流域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哈密河(广东路至建设东路)生态恢复工程于****年*月*日备案,并发布招标公告。为了落实《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强统计工作若干建议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号)的有关规定,公告中注明了“凡外地来哈施工建筑企业必须进行属地注册法人”的要求。公告发布后有潜在投标人对此提出异议。经研究决定,本着潜在投标人更加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现对该项目招标公告予以修正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该项目所有要求以重新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年*月**日关键字:伊州区哈密河流域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哈密河(广东路至建设东路)生态恢复工程招标公告的修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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